21条政策措施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发布时间:2023-07-19 09:50      点击量:510

       本报讯(记者 黄琳燕) 7月1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最新出台的《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立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和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覆盖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

  在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我省将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资金支持。开展江苏专利奖评选,对获得金奖、银奖、优秀奖、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

  在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方面,我省将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发挥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功能,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入选江苏省重大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等重大创新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的,推动进入重点产业链供应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开辟挂网绿色通道,鼓励及时将挂网产品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目录。

  全省将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司法审判与专利确权联动审理。推进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制度,推进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建设,为知识产权案件处理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介绍,《政策措施》紧贴国家和我省规划要求,在具体措施落实上进行了细化、实化,同时结合江苏实际,将行之有效的江苏经验凝练成措施,开创性地提出加大专利奖奖补力度,探索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等。

  《政策措施》提出的举措,所有创新主体可以平等享受,同时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以及中小微企业在政策设计时体现了重点关切。比如,聚焦我省重点发展任务,提出面向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重大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开展专利导航;为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提出创新重大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来源:南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