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六大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3-05-10 09:05      点击量:732

解决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

5月9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解读已经于4月12日正式发布的《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计划》)。据了解,该《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结合新颁布的噪声法、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涉及水、气、固废、土壤等新标准,紧扣年度任务和中心关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措施有力。

据了解,《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相比于之前的攻坚作战模式,更加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从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源头治理管控、打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造假、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推进自然生态保护6个执法行动主题主动解决深层次、行业性、区域性重大环境问题。

此外,《专项执法行动计划》还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围绕减污降碳源头治理、清洁生产、限制限量管理、“绿盾”等核心要点,聚焦异味、噪声、散堆垃圾、散排污水等群众密切关注问题,结合新修订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同时,《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强化一证式执法、非现场执法、联合执法,加强执法、环评、监测等部门联动,坚持宽严相济,实施差异监管,强化警醒震慑,深入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做好助企纾困,优化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执法工作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在具体内容上,《专项执法行动计划》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攻坚办《江苏省2023年度治理噪声异味污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加强噪声、异味、散堆垃圾等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联合监管。重点检查群众重复反映的噪声、异味、散堆垃圾等问题,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重点件和长江警示片涉及的问题,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省厅交办件和挂牌督办件涉及的问题。

此外,《专项执法行动计划》还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联合多部门,分领域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保障生态环境监管数据“真、准、全”。重点检查环评文件编制、项目设施验收、环境检验检测、碳排放报告编制、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

来源:南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