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容璇) 增设午间谷时段、优化峰谷浮动比例……昨天,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通过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从整体上降低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成本。《通知》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价调整直接关系企业的运营成本,与新能源发展紧密相连。《通知》明确,扩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充分挖掘工商业用户调峰能力;优化工商业用户分时时段设置,增设午间谷时段,增加工商业用户用电与新能源发电的适配互动,降低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计价基础,优化峰谷浮动比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性作用,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提高高峰时段电力保供能力,优化电动汽车充放电价格政策,赋予电动汽车充电更多选择权,试行迎峰度夏(度冬)期间车网互动政策,将电动汽车从推高电网的用电负荷,转化为可利用的灵活性调节资源。
具体来看,分时时段有较大程度调整,增设午间谷时段并取消上午高峰时段。夏冬季峰期调整为14:00—22:00(以前是8:00—11:00、17:00—22:00),春秋季峰期调整为15:00—22:00(以前是17:00—22:00)。谷段时间夏冬季为11:00—13:00,春秋季为10:00—14:00,企业可以根据“新时间表”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低谷时段开足马力生产,或者利用储能给“充电宝”充电,高峰时段“放电”连续生产,或者暂时 “休憩一下”,灵活用电节省成本。
记者了解到,全体商业用户和100千伏安以下的工业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可根据自家企业的经营特性与用电习惯,考虑是否使用分时电价。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可通过调整用电习惯安装光储设施将用电成本有效降低。值得注意的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和执行分时时段的用户,要提前3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办理,业务办理成功后的次月起执行,选好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
此外,本次优化的是工商业用电分时电价结构,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受影响。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