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防发布便民利企七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5-04-07 09:15      点击量:316

  本报讯(通讯员 南消宣 记者 马道军)  容缺受理;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消防行政许可核查时限缩减到不超过3个工作日……近日,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的《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便民利企七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上线实施。

  《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畅通网上申报渠道,实行容缺受理,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时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说明变更情形后,可以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直接办理安全检查许可文书并依法开展现场核查。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线下申请的当场办结,线上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核查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不超过3个工作日。

  在规范检查方面,《措施》推出“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整改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慎给予相对人顶格处罚或者高额罚款,尽可能地教育企业、群众自觉守法。

  《措施》继续推广“亲而有度,无事不扰”的消防监管模式,明确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检查,检查事项、检查计划、检查结果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探索“沙盒监管”模式,践行更加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将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放入“沙盒”,面向“盒”内单位,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检查。

  此外,还要求消防执法人员面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通过“说理式”执法向企业、群众将整改要求讲清讲明讲透;遇到整改难度较大且技术性比较强的情况,企业、群众可以通过申请让消防部门上门“零距离”服务,通过现场“把脉问诊”,协助其制定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此外,推广邮寄送达、电子送达证照等更为方便企业、群众的文书送达方式;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发放,企业、群众可以随时查询、下载。

  《措施》进一步畅通、规范消防站开放和消防科普场馆预约渠道,开展消防科普体验活动;落实“有求必应”服务理念,通过消防行政服务窗口,实行预约式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制定“私人定制”方案帮助企业提升员工的应急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措施》还提到,消防部门必须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公布“来信、来电、来访”等多渠道受理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