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全国首个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省级政策

发布时间:2025-01-20 09:27      点击量:411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许崇静)1月17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据悉,《意见》是全国范围内首个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出台的省级层面系统性政策文件。《意见》共提出17条措施,其中突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强调吸引优质企业进场,争取未来3年内入板的“小巨人”企业不少于100家。

江苏省委金融办副主任钱东平介绍,2023年8月,江苏省正式获批证监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全面探索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江苏路径”。

截至目前,创新试点工作成效初显,“专精特新”专板正式开板,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平台、认股权综合服务平台落地运营,一年多来帮助培育企业实现融资295.3亿元,助力13家培育企业登陆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成为深化江苏金融供给侧改革、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江苏省委金融办于2024年4月正式启动《意见》制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外省经验、组织专题研讨、听取多方意见,形成了《意见》文稿报审。2024年12月3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出台的省级层面系统性、纲领性政策文件,对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定位和发展逻辑,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和政策支持引导,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短板,引导资本要素向实体经济汇聚,推动全省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意见》聚焦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规划和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围绕“1234”工作思路谋篇布局,瞄准一个目标,坚持双向发力,整合三类资源,深化四项任务。到2030年,力争将区域性股权市场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私募股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全省最重要的中小企业上市孵化培育基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地方金融基础设施。

钱东平表示,《意见》共提出17条具体措施,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在突出专板建设,构建高质量发展“集聚区”方面。“专精特新”专板,是服务于省内专精特新企业及其他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力企业的专业化板块,根据企业成长阶段、科创属性、发展前景、财务规范程度、获得股权融资等因素,建立孵化、规范、培育等由低到高3个层次管理体系,提供差异化专业服务。《意见》强调吸引优质企业进场,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入专板规范培育,争取未来3年内入板的“小巨人”企业不少于100家。

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