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陈彦)继铁路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后,这一便捷、低碳、高效的服务方式也被国内民航引用。记者获悉,从2月1日起,乘坐国内民航出行的旅客可选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了。据介绍,为方便旅客和单位,我国民航在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行使用中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及其他发票并行使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将进一步便利广大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
电子行程单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二维码等。电子行程单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电子行程单开具渠道代码,第6—20位代表业务顺序编码。
具体到如何开具民航电子行程单,操作并不复杂。搭乘国内民航出行的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便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行程单交付给旅客。
需要提醒的是,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对电子行程单的全流程无纸化处理。旅客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的,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可以按相关规定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