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20条举措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发布时间:2024-01-17 09:20      点击量:721

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月16日,江苏省政府召开“以学促干、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场,介绍解读《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民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沈剑荣表示,江苏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接近六成的GDP、六成多的税收、近七成的全社会投资和企业研发投入、八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九成以上的企业数量。

据介绍,2023年,江苏经济运行呈现“平开中高后稳”的走势,实现了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目标。前三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站上9万亿台阶,同比增长5.8%、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其中,民营经济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占比53.8%,民营企业上缴税金7954亿元;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数占全省比重超八成,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达到88.8%,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1400万户;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2406.2亿美元、占全省比重提升至43.9%,是外贸稳中提质的关键力量。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

《若干措施》分4个方面共20条举措

沈剑荣指出,本次《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主要是瞄准当前制约江苏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聚焦民营企业“最愁、最盼”,制定“政策带感、企业有感”、充分体现江苏辨识度的政策举措。在具体内容上,提出4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

第一个方面,提振发展信心,优化服务水平。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若干措施》从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完善公平竞争机制、破除招标投标壁垒、优化涉企行政服务、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常态化推进拖欠账款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等方面提出7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第二个方面,提升发展动能,加大要素供给。要素使用和保障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动力。《若干措施》从强化金融助企惠企、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大项目用能支持、加强环境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措施,实打实地给予民营企业要素使用支持,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在发展上解忧、帮扶上解渴,宁可“要素等项目”、不可“项目等要素”,确保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适度倾斜。

第三个方面,助力做优做强,推动创新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源头活水。《若干措施》从提升创新创造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共享、支持企业转型提升、支持参与国际循环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举措,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真正点燃科技创新的强大引擎。

第四个方面,强化权益保障,稳定发展预期。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治要求。《若干措施》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依法推动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再“扩面”,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同时,沈剑荣就一些重点工作和发展目标作了解读:在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将出台“三张清单、一个指引”。第一张清单是建立省级年度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今年除列入省级重大项目的210个民间投资项目外,单列200个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当年投资652.2亿元。第二张清单是优化完善免罚轻罚清单,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第三张清单是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明确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规则,鼓励党政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真心实意靠前服务。一个指引是出台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市政、环保、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指引指南,进一步细化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的操作指引。

在工作机制方面,将建立五大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项目推介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发布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二是建立违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涉企收费管理。三是健全经济犯罪立案审查、执法司法监督等机制,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苏执法办案协作程序,加强民营企业家省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四是健全企业重整价值识别机制,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入预重整、重整、和解程序。五是建立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加强多元化政企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用。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许崇静

来源:南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