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舟扬) 守护长江生态环境,南京持续筑牢司法屏障。记者昨天采访获悉,近年来,非法采砂、污染长江等破坏长江生态的案件量呈下降趋势,法护长江效果明显。
在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模式中,“1”即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这也是全国首家跨设区市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法庭,负责集中管辖全省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及9个法庭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玄武区人民法院的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作为“9”之一,负责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玄武法院副院长高伟介绍,南京法院不仅积极参与了长江保护法颁布后全国第一部贯彻长江保护新理念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等的立法,还不断加大长江大保护的普法宣传。
“大家知道能通过哪些方式保护水生生物和水环境吗?”10月底,长江江豚科教中心工作人员来到2023年南京江豚音乐节,向市民宣传长江江豚、中华鲟等长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的科普知识。该中心是南京法院与相关单位合作建设的国内首个“以珍稀濒危水生物种保护内容切入,延伸贯彻执行长江生态保护”的主题科普教育场馆。中心负责人黄硕介绍,中心2020年成立以来,已接待参观人次6万多。
柔性普法的同时,刚性执法必不可少。南京法院致力于实现惩治违法犯罪、赔偿经济损失和修复生态环境的“一判三赢”效果。近几年,玄武法院非法采砂、污染长江等破坏长江生态的案件审理量呈下降趋势。今年以来共审理涉长江大保护的环资案件73件,其中一起非法捕捞案,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求被告人承担渔业资源修复费90314.4元,实现了对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多维保护。
今年至今,玄武法院共审理长江非法采砂类案件13件,而去年全年为20件。“对于非法采砂类案件,法院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已经实现对采运销各环节的全链条打击。”高伟介绍。
法护长江,南京还积极共建长江保护的协同合作机制。玄武区法院与公安、海事等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打击破坏长江流域渔业资源违法犯罪及公益保护专项行动的方案》,联合开展违法犯罪专项打击、预防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等,形成保护合力。玄武区法院会同江阴市法院、如皋市法院共同签署《长江流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关联案件统一尺度处理机制。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表示,下一阶段,南京法院将进一步高质量开展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工作实践,建立健全恢复性司法长效机制,完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和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规范。
来源:南京日报